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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编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 核稿:王博砚 终审: 钱雯 发布日期:2018-07-05


    皖教秘师〔2017〕3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7〕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教师培训改革,落实“省级规划、市级统筹、县级落地”的运行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动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强化管理全程监测和教师常态化研训制度建设,增强教师全员培训实效,提升教师素质能力,现就做好2017—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强化重德养德和持续专业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理论修养、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保育教育)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培训实施

    全员培训按照学年度组织,实施周期性递进式的培训,促进教师持续专业发展。具体实施安排:

    (一)项目启动。每年6月份启动下一学年度全员培训。基于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年度发展中心任务和教师发展需求,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培训调研活动,找准全员培训需求,确定学年度全员培训主题,研制区域学年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和新任(转岗)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三类培训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每年7月至次年5月份实施。新任(转岗)教师岗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的集中培训环节原则在暑假期间进行,在职教师岗位培训的集中培训环节在寒暑假或分散在双休日进行;网络研修、送培下乡、影子学习、名校访学、校本研修和行动研究等环节安排在学期中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一)师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师德教育每年度培训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际确定。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四个引路人”好老师,促进形成重德养德和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加强法制教育,重点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将依法治国理念、原则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增强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等。

    (二)业务培训

    1.新任(转岗)教师专项培训。以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基础教育改革政策与动态、教师专业标准、国家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教育教学常规和学生管理规范等为重点内容,帮助他们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周期为1学年。  

    2.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推行“专题+自主”式全员培训制度。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结合学年度全员培训主题,对所选模块(专题)可细化成多个并自成体系的子专题,系统设置周期性递进式的课程培训内容,分多个学年度组织实施(培训模块与专题见附件)。每学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包含师德教育),其中校本研修不少于24学时。

    3.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内容包括基于考试招生评价改革背景下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重点学习研究考试招生评价改革政策、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评价、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深度融合等。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内容包括学习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政策、幼儿学习与幼儿问题解决、幼儿园工作规程与保教行为改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幼儿发展核心素养、信息技术与幼儿教育活动深度融合等。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聚焦乡村教师,开设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项目,拓展乡村教师视野,培训时间为10至15天。

    五、培训要求

    (一)统筹设置培训项目。各地要结合“国培计划”改革实施要求,统筹设置本地培训项目,科学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要以促进教师持续发展专业能力为根本,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实施混合式培训,强化基于教育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推行名师讲学、观摩学习、工作室(坊)研修、实践研修(影子学习)和名校访学等多种方式。

    (二)细化培训实施方案。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教师因需选学,机构按需施训”,推进教师培训供给侧改革,通过优化培训项目规划,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针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基层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以改进教学行为为基础,提升教学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核心,深入学校和教育教学现场,开展需求调研与诊断,找准教育教学突出问题,明确不同发展阶段教师培训需求,建立相对应培训需求“菜单”,并根据“菜单”细化全员培训实施方案,提高教师培训实效性,增强教师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培训项目管理。实行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备案制。每年6底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及教师管理系统”,市级报送全员培训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县级教师培训计划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实施方案报市审定备案。按照属地原则和要求,中小学校的校本研修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四)规范遴选课程资源。选好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是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基础。各地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课程资源遴选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27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招标评审机制,成立全员培训课程资源遴选专家委员会,严格程序、严格评审、严肃纪律,遴选出优质课程资源供当地教师全员培训使用,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

    (五)强化培训过程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及教师管理系统”的使用与教师信息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培训质量监测和业务指导。建立全员培训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流程,通过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对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实现过程监控的常态化,确保实现全员培训绩效目标。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模块与专题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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